第1條 適用範圍
1. 本條款適用於住宿者攜帶愛犬入住 TEMPLE STAY ZENSŌ(以下稱「本設施」)之情形。
2. 本條款未規定之事項,依住宿條款及使用規則辦理。
3. 住宿者應於同意本條款後,方可攜帶愛犬同行。

TERMS FOR DOGS
最後修訂 2026年5月25日 / 生效 2023年1月10日
1. 本條款適用於住宿者攜帶愛犬入住 TEMPLE STAY ZENSŌ(以下稱「本設施」)之情形。
2. 本條款未規定之事項,依住宿條款及使用規則辦理。
3. 住宿者應於同意本條款後,方可攜帶愛犬同行。
1. 可同行的寵物僅限狗狗。
2. 可同行的狗狗體型如下。小型犬與中型犬合計最多2隻。
| 小型犬:未滿7kg | 可 |
| 中型犬:7kg以上、未滿15kg | 可 |
| 大型犬:15kg以上 | 不可 |
| 超大型犬 | 不可 |
3. 恕不接受非住宿旅客的狗狗入內。
4. 攜狗同行需按每隻收取規定費用。
同行的愛犬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 預約時請出示狂犬病預防注射及五合一以上混合疫苗接種的證明書。若證明書至入住時已超過接種日起一年,請於抵達時再次出示有效的新證明書。
2. 未滿一歲的幼犬,請於預約時出示符合下列條件的證明書。
3. 如有正當理由,經獸醫師判定免除狂犬病預防注射或混合疫苗接種,請改為出示「預防接種暫緩證明書」或「抗體檢測結果」。
住宿者於住宿期間,須遵守下列事項。
住宿所需的下列物品,請自行攜帶(擦腳毛巾、洗腳水桶、穢物袋、寵物尿布墊、水碗、食碗及坐墊由本設施提供)。
如申請內容有虛假不實,或於住宿期間住宿者或其愛犬違反本條款,對參拜者或其他第三方造成嚴重困擾、危險或事故,本設施得依據住宿條款第4條或第6條拒絕住宿,或解除住宿契約。
1. 即使因不可抗力而發生受傷、走失、死亡等事故,除因本設施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本設施概不負責。因愛犬而與參拜者或其他第三方發生的糾紛,以及愛犬之間的糾紛,亦同。
2. 愛犬對參拜者或其他第三方及員工造成的傷害,以及對其財物造成的損害,均由住宿者負全部責任。若本設施因上述原因而遭受任何索賠,住宿者須賠償全部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