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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S FOR DOGS

攜帶愛犬入住使用條款

最後修訂 2026年5月25日 / 生效 2023年1月10日

目錄

第1條 適用範圍

1. 本條款適用於住宿者攜帶愛犬入住 TEMPLE STAY ZENSŌ(以下稱「本設施」)之情形。

2. 本條款未規定之事項,依住宿條款及使用規則辦理。

3. 住宿者應於同意本條款後,方可攜帶愛犬同行。

第2條 可同行的愛犬

1. 可同行的寵物僅限狗狗。

2. 可同行的狗狗體型如下。小型犬與中型犬合計最多2隻。

小型犬:未滿7kg可
中型犬:7kg以上、未滿15kg可
大型犬:15kg以上不可
超大型犬不可

3. 恕不接受非住宿旅客的狗狗入內。

4. 攜狗同行需按每隻收取規定費用。

第3條 同行條件

同行的愛犬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 為室內犬及家庭犬,受過最基本的訓練,不會對參拜者及其他第三方造成困擾。
  2. 已確實完成如廁訓練,且無亂吠、撲人、攻擊、破壞設施等問題行為。
  3. 能繫上牽繩散步。
  4. 目前未在接受疾病或傷害的治療。
  5. 無感染人畜共通傳染病之虞。
  6. 入住首日時已滿4個月大。
  7. 如為母犬,須非處於發情期(自生理期開始起4週內)且未懷孕。
  8. 入住前已完成梳毛及洗澡,不會因體味或掉毛等對下一位住宿者或參拜者造成困擾。
  9. 已完成跳蚤、蜱蟲的驅除措施。

第4條 預防接種證明

1. 預約時請出示狂犬病預防注射及五合一以上混合疫苗接種的證明書。若證明書至入住時已超過接種日起一年,請於抵達時再次出示有效的新證明書。

2. 未滿一歲的幼犬,請於預約時出示符合下列條件的證明書。

  1. 於出生滿91天後接種過一次狂犬病預防注射。
  2. 至少接種過兩次五合一以上混合疫苗,且第二次及之後的接種日期為出生滿90天以後。

3. 如有正當理由,經獸醫師判定免除狂犬病預防注射或混合疫苗接種,請改為出示「預防接種暫緩證明書」或「抗體檢測結果」。

第5條 住宿期間請遵守的事項

住宿者於住宿期間,須遵守下列事項。

  1. 進入土間時,如愛犬的腳弄髒了,請先擦拭乾淨。
  2. 土間區域雖有足夠空間,但為避免愛犬到處亂跑,請將牽繩掛在備有的牽繩掛鉤上,或讓愛犬待在籠子或外出提袋內。
  3. 在客房內,請讓愛犬在寵物尿墊上如廁。在戶外如廁時,請避開建築物、露台、木屑、草坪、電線桿等處。
  4. 散步時的糞便,請裝入垃圾袋並負責帶回,丟入館內指定的專用垃圾桶。請絕對不要沖入客房的馬桶。
  5. 為維護園區內的草坪及環境,不論星期幾,都可能進行割草等作業,敬請事先見諒。
  6. 依季節不同,部分區域會噴灑除草劑。噴灑時將事先公告,請勿帶愛犬進入。如不顧公告而進入,因此產生任何影響,本設施恕不負責,敬請事先見諒。
  7. 萬一愛犬在客房內或公共區域便溺,請立即以衛生的方式清理,並與我們聯絡。
  8. 請避免將愛犬單獨留在房間內外出。如不得已,務必將愛犬放入自備的籠子或外出提袋內,且僅限不會吠叫或吵鬧的愛犬。
  9. 本設施不提供寵物寄放服務。
  10. 嚴禁在客房或浴室為愛犬洗毛、洗澡、修剪或梳毛。
  11. 請絕對不要讓愛犬上床鋪、沙發或其他家具。
  12. 請絕對不要將備有的餐具及毛巾類用於愛犬。
  13. 請留意不要損壞建築物、家具、器具、備品等。如有破損或損傷,須負責賠償。
  14. 館內可與愛犬共處的區域僅限土間。請勿讓愛犬進入和室、廚房及浴室。露台、庭院及寺院境內可與愛犬一同散步。
  15. 在戶外時,請務必為愛犬繫上牽繩。

第6條 請自行攜帶的物品

住宿所需的下列物品,請自行攜帶(擦腳毛巾、洗腳水桶、穢物袋、寵物尿布墊、水碗、食碗及坐墊由本設施提供)。

  • 以防在房內突然弄髒時使用的清潔用品(清潔濕巾與除臭噴霧由本設施提供)
  • 房內使用的如廁用品(濕紙巾等)
  • 飼料
  • 平時慣用的項圈、牽繩及專用寢具
  • 籠子、外出提袋
  • 為了讓愛犬在房內也能安心,請攜帶平常的玩具、毛巾、墊子等
  • 其他讓愛犬能毫無壓力、舒適住宿的必需品

第7條 謝絕住宿

如申請內容有虛假不實,或於住宿期間住宿者或其愛犬違反本條款,對參拜者或其他第三方造成嚴重困擾、危險或事故,本設施得依據住宿條款第4條或第6條拒絕住宿,或解除住宿契約。

第8條 責任

1. 即使因不可抗力而發生受傷、走失、死亡等事故,除因本設施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本設施概不負責。因愛犬而與參拜者或其他第三方發生的糾紛,以及愛犬之間的糾紛,亦同。

2. 愛犬對參拜者或其他第三方及員工造成的傷害,以及對其財物造成的損害,均由住宿者負全部責任。若本設施因上述原因而遭受任何索賠,住宿者須賠償全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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