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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S FOR DOGS

携带爱犬入住使用条款

最后修订 2026年5月25日 / 生效 2023年1月10日

目录

第1条 适用范围

1. 本条款适用于住宿者携带爱犬入住 TEMPLE STAY ZENSŌ(以下称“本设施”)的情形。

2. 本条款未规定的事项,依照住宿条款及使用规则办理。

3. 住宿者应在同意本条款后,方可携带爱犬同行。

第2条 可同行的爱犬

1. 可同行的宠物仅限狗狗。

2. 可同行的狗狗体型如下。小型犬与中型犬合计最多2只。

小型犬:不满7kg可
中型犬:7kg以上、不满15kg可
大型犬:15kg以上不可
超大型犬不可

3. 非住宿客人的狗狗不可带入。

4. 携狗同行需按每只收取规定费用。

第3条 同行条件

同行的爱犬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为室内犬及家庭犬,受过最基本的训练,不会给参拜者及其他第三方造成困扰。
  2. 已切实完成如厕训练,且无乱吠、扑人、攻击、破坏设施等问题行为。
  3. 能系上牵引绳散步。
  4. 目前未在接受疾病或伤病的治疗。
  5. 无感染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风险。
  6. 入住首日时已满4个月大。
  7. 如为母犬,须不处于发情期(自生理期开始起4周内)且未怀孕。
  8. 入住前已完成梳毛及洗澡,不会因体味或掉毛等给下一位住宿者或参拜者造成困扰。
  9. 已完成跳蚤、蜱虫的驱除措施。

第4条 预防接种证明

1. 预订时请出示狂犬病预防注射及五联以上混合疫苗接种的证明书。若证明书至入住时已超过接种日起一年,请在抵达时再次出示有效的新证明书。

2. 未满一岁的幼犬,请在预订时出示符合以下条件的证明书。

  1. 在出生满91天后接种过一次狂犬病预防注射。
  2. 至少接种过两次五联以上混合疫苗,且第二次及之后的接种日期为出生满90天以后。

3. 如有正当理由,经兽医判定免除狂犬病预防注射或混合疫苗接种,请改为出示“预防接种暂缓证明书”或“抗体检测结果”。

第5条 住宿期间请遵守的事项

住宿者在住宿期间,须遵守以下事项。

  1. 进入土间时,如爱犬的脚弄脏了,请先擦拭干净。
  2. 土间区域虽有足够空间,但为避免爱犬到处乱跑,请将牵引绳挂在配备的牵引绳挂钩上,或让爱犬待在笼子或外出包内。
  3. 在客房内,请让爱犬在宠物尿垫上如厕。在户外如厕时,请避开建筑物、露台、木屑、草坪、电线杆等处。
  4. 散步时的粪便,请装入垃圾袋并负责带回,扔进馆内指定的专用垃圾桶。请绝对不要冲入客房的马桶。
  5. 为维护园区内的草坪及环境,无论星期几,都可能进行割草等作业,敬请谅解。
  6. 根据季节不同,部分区域会喷洒除草剂。喷洒时将提前通知,请勿带爱犬进入。如不顾通知而进入,由此产生任何影响,本设施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7. 万一爱犬在客房内或公共区域便溺,请立即以卫生的方式清理,并与我们联系。
  8. 请避免将爱犬单独留在房间内外出。如不得已,务必将爱犬放入自带的笼子或外出包内,且仅限不会吠叫或吵闹的爱犬。
  9. 本设施不提供宠物寄养服务。
  10. 严禁在客房或浴室为爱犬洗毛、洗澡、修剪或梳毛。
  11. 请绝对不要让爱犬上床铺、沙发或其他家具。
  12. 请绝对不要将配备的餐具及毛巾类用于爱犬。
  13. 请注意不要损坏建筑物、家具、器具、备品等。如有破损或损伤,须负责赔偿。
  14. 馆内可与爱犬共处的区域仅限土间。请勿让爱犬进入和室、厨房及浴室。露台、庭院及寺院境内可与爱犬一同散步。
  15. 在户外时,请务必为爱犬系上牵引绳。

第6条 请自行携带的物品

住宿所需的下列物品,请自行携带(擦脚毛巾、洗脚水桶、秽物袋、宠物尿垫、水碗、食碗及坐垫由本设施提供)。

  • 以防在房内突然弄脏时使用的清洁用品(清洁湿巾和除臭喷雾由本设施提供)
  • 房内使用的如厕用品(湿纸巾等)
  • 狗粮
  • 平时惯用的项圈、牵引绳及专用寝具
  • 笼子、外出提包
  • 为了让爱犬在房内也能安心,请携带平常的玩具、毛巾、垫子等
  • 其他让爱犬能毫无压力、舒适住宿的必需品

第7条 谢绝住宿

如申请内容存在虚假,或在住宿期间住宿者或其爱犬违反本条款,给参拜者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严重困扰、危险或事故,我们可依据住宿条款第4条或第6条拒绝住宿,或解除住宿合同。

第8条 责任

1. 即使因不可抗力而发生受伤、走失、死亡等事故,除因本设施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者外,本设施概不负责。因爱犬而与参拜者或其他第三方发生的纠纷,以及爱犬之间的纠纷,亦同。

2. 爱犬对参拜者或其他第三方及员工造成的伤害,以及对其财物造成的损害,均由住宿者承担全部责任。若本设施因上述原因而遭受任何索赔,住宿者须赔偿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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